立合約書人:
探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下稱「甲方」)
__(以表單填寫為準) ___(下稱「乙方」)
茲就乙方協助推廣甲方商品或服務事宜,經甲乙雙方協議訂定下列條款(下稱「本合約」),以茲雙方共同遵守:
一、合約性質
本合約為一次性承攬契約。具體合作內容、期間及報酬等細節將在隨附的「合作備忘錄」中明確規定。
二、雙方權利與義務
- 著作權及使用權:
1.1 本作品著作財產權歸乙方所有。甲方須經乙方書面同意或郵件確認,方可使用該影音。
1.2 甲方依本約使用所含的乙方肖像的全部、局部或轉授權其他人使用,須另行以書面通知乙方。
1.3 乙方不得將本作品之相關權利再讓與或授權予第三人。
- 內容責任:
2.1 乙方提供之影音內容,經甲方確認後公開,公開後若致乙方受政府機關調查、訴追等情事,甲方應協助加以釐清並負責賠償或補償乙方所受之損害及相關支出(包含但不限於營業損失、律師費及其他相關規費罰款,若產生相關罰款須全額支付)。
2.2 前項侵害權利如係甲方自行修改部份,不在乙方擔保範圍。
2.3 如本作品侵害他人之權利或有侵害之虞時,乙方應修改本作品或依雙方議訂之解決方式履行,以使不發生侵害之情形。
- 保密義務:
3.1 雙方有義務對工作相關資訊及營業秘密保密,保密期限為合約期滿或終止後三年。
3.2 若因違反保密義務影響雙方權益,致使雙方各有損失,應以善意原則溝通。若造成一方重大損失,機密揭露之他方應依本契約賠償損害。
3.3 若依政府機關命令有揭露相關資訊之義務時,不適用保密義務。
- 個人資料保護:甲方需保密乙方非個人宣傳之私密資料(例如:電話、地址、身分證字號等),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外流給合作廠商、參加活動之網站會員、義務工作人員及非甲方正式雇用人員等。
- 內容審核:乙方需在正式發布前提供作品給甲方審閱,並依「合作備忘錄」中明確規定。
三、違約與罰則
- 非依本合約之規定,任一方不得任意終止或解除本契約。
- 任一方若違反本契約之約定,經他方以書面通知違約方限期改正,屆期仍未改正時,他方得逕行終止或解除契約,並得請求損害賠償(包括但不限於他方因本契約而涉訟之律師費用)。
四、不可抗力
因風災、水災、火災、地震或其他不可歸責一方當事人之事由,致其不能履行本合約或不能依照本合約履行者,雙方當事人免除損害賠償責任或給付義務,並由雙方秉持公正、公平原則共同協商解決。
五、其他約定
- 影音發佈前,乙方交付影音內容時需注意影音作品內容是否符合法規規定。若甲方遭人檢舉違規,需付罰則與違規罰金。
- 本契約之解釋,悉依中華民國現行有效法律;本契約經雙方依法簽署後,取代契約簽訂前雙方所有口頭、或書面之建議、協議或記錄。
- 本契約所引起之疑義、爭執或糾紛,甲、乙雙方同意依誠信原則解決之;倘有訴訟之必要,雙方合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- 本契約未盡事宜者,雙方應本誠信原則協定之。
- 本契約書正本一式兩份,雙方各執乙份為憑。